入境・海關申報

食品6公斤規定不等於准予輸入

自用食品在價值1,000美元以下且重量6公斤內,原則可免申請食品查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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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6公斤額度不代表肉品、水果或植物可攜入。

為什麼有這項規定?

食品查驗、檢疫、海關及產地限制分別適用。

旅客該如何配合?

不要只看重量,先確認各食品的檢疫與輸入規定。

具體項目・案例

6公斤、自用食品、食品查驗、肉品、水果、植物

官方主管機關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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