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頭表演・工作

觀光停留期間工作不只看有無報酬

未取得所需工作許可,不得在臺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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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屬工作依活動實質判斷,無薪協助也可能需要許可;免簽停留本身不是工作許可。

為什麼有這項規定?

外國人工作依活動、雇主及期間適用許可制度。

旅客該如何配合?

演出、販售、店務協助、在地業務、拍攝案件或志工活動前,先由雇主及勞動機關確認是否須許可。

具體項目・案例

有酬演出、無薪顧店、口譯、模特兒、打賞、志工

官方主管機關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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